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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工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5-21 12:41:50 |  访问:106

根据2024年2月1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现将我校沈阳校区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应聘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辽阳人事处网站https://lyrsc.sut.edu.cn/)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2日(周三)11:00-17:00

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由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南门进入)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沈阳工业大学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沈阳校区岗位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审查内容

1.《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

2.应聘人员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公开招聘知情同意书原件(附件2),知情同意书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最后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版。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学院(系)开具的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附件3)。申报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5.申报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附件4),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印章。

6.申报岗位对党务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从事党务工作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原件,并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印章。

7.申报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团委或学生处或学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附件6)原件,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字,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8.申报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原件,并由人事部门相关证明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申报岗位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10.申报岗位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有要求的,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版。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结果以及面试公告将在沈阳工业大学官网(https://www.sut.edu.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通知及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3.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资格复审当天仅限应聘人员本人进入校园,请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辽宁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南门进出学校。

咨询电话:024-2549604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沈阳校区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参加公开招聘知情同意书

3.证明

4.证明(中共党员)

5.党务工作经历证明

6.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7.工作经历证明

沈阳工业大学

2024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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